关于征集团体标准《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修订)起草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9年9月,中国物流学会app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国网络货运进入普惠阶段。在此背景下,由中国物流学会评估办、网络事业部以及平台分会共同牵头起草的团体标准《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FLP 0024-2019)于2019年12月30日正式实施,已完成7批67家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工作。
本标准在制定时网络货运行业正处于起步阶段,经过三年多的发展,网络货运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截至2023年6月,全国共有2818家网络货运企业,企业数量增速有所放缓,但业务总量持续增加,说明产业集聚效应逐步体现,企业发展路径逐渐清晰,以结算为主营业务的平台企业将逐步被淘汰。伴随着行业的发展,标准中部分指标的设定已落后于行业现状,出现指标设置不适用,数据取值不合理,难以凸显企业核心竞争力等问题。
为进一步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通过评估工作树立典型标杆,中国物流学会平台分会决定牵头开展标准修订工作。本标准已于2023年第二季度通过修订立项,计划项目编号2023-TB-007,希望广大企业家、专家学者共同参与标准修订工作,进一步提升标准适用性、合理性和先进性,为推动我国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目前,标准进入修订起草阶段,请有意愿成为标准起草单位的企业、相关机构于2023年12月31日前填写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并与平台分会联系。平台分会将通过调研、座谈、专题研讨会等形式与起草单位共同研究标准的条文与细则。
联系人:王卫、金妲颖
电 话:13910807706、13439490960
邮 箱:ying_yingjin@126.com
物流信息平台分会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