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加大平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指导平台内经营主体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依法查处平台企业“二选一”、算法共谋等垄断行为,开展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等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在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中,支持平台企业在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和大数据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实施“皖企登云”提质扩面行动,实现6000家以上企业与云资源深度对接。加快推进“羚羊”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赋能广大中小企业,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
30.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全面取消来自低风险地区客货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不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着力打通制造业物流瓶颈,加快产成品库存周转进度;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民用运输机场和快递物流园区。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的货运车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对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货运司乘人员,实行提前报备、点对点运输等封闭管理措施,或派人引导、装卸货后立即返回;对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货运司乘人员,进行核酸采样后,在确保可追踪的前提下予以快速放行。有条件的地区要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行程卡绿色带星号驾驶员提前报备效率。对外省客货运司机、快递员、船员到我省免费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当地政府视同本地居民纳入检测范围,享受同等政策,所需费用由各地财政予以保障。
31. 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皖江地区建设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商品采购集散中心,依托芜湖港建设煤炭储备基地。建设蚌埠等粮食物流核心枢纽、阜阳农产品储运基地,推动与宁波舟山国家大宗商品储运基地联动发展,争取纳入国家大宗商品储运基地整体布局规划。积极支持合肥、蚌埠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等纳入国家建设名单,推动合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争创蚌埠、宿州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选择具有较好区位和基础条件,行业企业认同、运营模式先进、区域带动作用强的物流园区开展示范,以点带面提升全省物流园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冷链产品优势产区、流通集散地或者大型消费市场建设一批省级冷链物流基地。在市辖区、县城及重点农业乡镇布局建设省级冷链物流集配中心。2022年,认定省级示范物流园区6—8家,省级冷链物流基地3—5家,省级冷链物流集配中心25家左右。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瞄准全球物流龙头和全国合同物流30强、冷链物流30强、供应链物流10强企业等,深入推进“双招双引”,培育引进一批国际知名、高能级的大型龙头企业。对新获批的5A级物流企业、5A级网络货运企业以及国家五星、四星级冷链物流企业,从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给予一次性奖励。深入实施马鞍山多式联运等国家和省级示范工程,2022年,继续推进第二批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推介全程“一次委托”、运单“一单到底”、结算“一次收取”服务模式。积极推进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利用好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一批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
目前,全国已完成4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工作,共评选出40余家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未来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我国网络货运即将迈入发展新阶段,网络货运A级企业评估工作也将顺应行业趋势,树立行业典型标杆,助力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有意向参与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或咨询评估标准、评估流程等相关事宜,请联系中国物流学会平台分会评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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