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物流学会app、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物流学会app《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建设指南》的要求,由我厅统一部署,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具体负责的“广西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已完成建设。经研究,自2020年3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启用监测系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网络货运企业的接入测试工作
监测系统网址为:http://guangxi.wlhy.org.cn,网络货运企业可登陆系统,提交相关信息,开展接入测试工作(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为方便解答接入测试技术问题,网络货运企业可加入广西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运维群(QQ群号:125818390)。网络货运企业通过接入测试后,监测系统将自动生成接入证明,取得接入证明后方可按照《广西网络货运线上能力认定流程》申请线上能力认定。
二、充分利用监测系统做好监管工作
(一)各市交通运输局要组织辖区县(区)交通运输局和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监管账号信息的报送工作,并负责汇总后于3月16日前报我厅,我厅将安排监测系统做好各级账号的分配工作。
(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县级以上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按照《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利用监测系统,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网络货运企业经营行为,确保道路货运行业的公平、公正。
联系人及方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李铭辉,0771—2115086,gxjttzhc@126.com;广西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刚红润,18611762481。
2020年3月3日